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脑残么。。 早上,亚运村那里又堵车了。 迎接奥运,北四环辅路拓宽,亚运村站,也就是国际会议中心那里也就成了一个难走的路段。如果你坐车从安惠桥东向西走辅路,你会遇到什么情况呢?一下桥,从北面过来的车需要并线上四环主路;挤出车流你会发现,出现在前方路中间的是一个在建的人行天桥的桥墩,辅路在这里被压缩成两条车道,还拐了一个弯;挤过了弯道,就是亚运村站,大概有10条左右的公交车线路在这里停靠;车站的对面是四环的出口,大量的车从这里出主路,并线,在前面的北辰东路路口北转;从车流里挤出来,路面顿时宽阔了,足有四条车道,但是兄弟你别高兴得太早了,因为辅路拓宽,地下通道的出口现在就在路中间……这还不算,由于北辰东路也在施工,所以北转的车更要堵;雪上加霜的是,这一路段还有自行车、行人、板车……和汽车抢道;今天更新鲜,北辰东路路口居然又摆了一个花坛,又占去半条车道……这能不堵么。 那位说了,迎接奥运,这是好事啊,有啥不便的,克服一下吧。不过我觉得这里面问题确实不少。首先是地下通道的问题,当年设计地下通道的高人们难道没有考虑过道路是会拓宽的么?看看北四环沿线的地下通道,现在都在主路辅路中间了,那再过两年,地下通道岂不就是主路上的陷阱了?其次是道路规划的问题,要说道路规划其实是一门高深的学问,不信的话你去问问西直门立交的设计师就知道了。不过在这样两百米的距离上放两个车流量很大的出入口,确实不像是什么好布局。第三是过街天桥的问题,为什么要建那个过街天桥呢?往西一百米是地下通道,往东一百米是安惠桥下的人行道,在这里路中间放一个桥墩,还嫌不够堵么。第四是人行道的问题,现在的辅路边上,有一条坑坑洼洼的和辅路有着30厘米落差的便道,如果可以好好修整一下,做到自行车行人和机动车分离,相信这里的路况会好不少。第五是公交车站的问题,公交车进站出站,上下乘客都是需要时间的,如果把除了需要右转的线路以外的车站都移到北辰东路路口西面,就可以节省大量时间了。最后一点,不知道是哪个单位放的花坛,本来就堵的和什么似的,还要放个花坛挡路,怎么说呢?某人说话了:还真是脑残啊。我想,大概如此吧、 September 21 形似,神似……疑似 最近忙一个项目,怎么说呢?一个十分别扭的项目。前不久作了一个银行的项目,是把C转成JAVA代码。但是提交以后被人打回来了,说问题太多无法上线。查原因啊,不查不知道,一查吓一跳,据说是因为时间紧的缘故, 很多代码都是直接看着C写JAVA的,根本没有设计书。而且呢,还有个背景——当时编码的人员都是中国的外派人员,也难怪,像这种天马行空的做法,也就是中国工程师做得到。不过呢,问题也在此,中国工程师流动性大,当初的编码人员,现在早已经辞职了。而且呢,咱中国人糊弄小鬼子也是有历史传承的,编代码的那几位估计是得了真传,代码看起来不错,问题隐藏的挺深。那位说了,难道代码没人测试么?有,有专人测试,但是呢,测试的人是几个刚毕业的日本人。日本人有种从上心理,让一群刚毕业的新人给“先辈”提意见,除了一些注释错误,拼写错误以外,大问题根本没有。如果让日本工程师编码,中国工程师测试呢?哎,日本工程师的整体水平阿。。。。
于是,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新任务:对照C代码,写设计书,然后review Java代码,寻找BUG。第一期,还不错,C代码和JAVA代码还是一一对应的,找问题也比较容易;第二期,一段C代码对应几个Java类,中间有一些变化,这个就有些头痛,煎熬一周以后,有人感慨,当初是形似,现在只能找神似了。没想到第三期下来,连神似都找不到了,按照方法名搜索,按照调用逻辑看,基本上都是找不到,哎,现在只能是疑似了。。。
明后天还要加班,郁闷阿。
September 09 谁还敢做好事 相关帖子只要搜索 徐寿兰/彭宇 就可以了。
事情大概是这样的:徐老太在赶公车的时候摔倒,彭宇上前帮忙,并和一位陈先生一起通知家属。家属到来后陈先生先离开了,彭宇帮忙把徐老太送到医院。在医院里徐老太得知自己的伤势要化很多钱的时候,就咬定是彭宇撞了自己。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种损失13.6万元。老太的儿子是民警,为了诬陷彭宇,就串通派出所的人做假证。可惜水平太弱,假证被拆穿。结果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法官们,经过审理居然做出了彭宇赔偿4.6万元的裁决。
人才啊,人才,真是人才!本来我只是一个看客,不知道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况,不应该在事件描述中使用这么带有主观色彩的话。但是,从下面几个方面可以推出一个结论:无耻的徐老太在骗人,彭宇是被讹了。
首先,一个背景——老太的儿子。尽管我们一直被告知,大多数的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好人,我也衷心的希望确实如此。但是从大家的社会经验来看,这一点是要有些折扣di。
其次,一个事实——派出所人员做假证,而且被当着电视台记者拆穿。如果是事实,还需要做伪证么?我们的派出所居然连几天前的调查笔录都丢了(据称),这也太饭桶了吧?而且很准确的把这一份发生纠纷的笔录丢了。是偶然么?结合上面的背景,我应该不用多说。先不用追究做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,光凭这一点,我就可以得出我的结论。
再次,一个证人——市民陈先生。作为和彭宇一起帮人,不过及时离开的陈先生是个幸运的人。在他的证言里,彭宇根本没有撞上徐老太,他和彭宇一起帮忙扶起老太,而且打电话通知徐老太家属。而徐老太又无耻的说不认识陈先生,不过这一点被手机中的通话记录反驳了,移动/联通还是做了一点好事的啊。从事件后续的发展中,可以看出徐老太一家的活动能力很强,我想陈先生也是顶着很大压力出庭的吧。这样一个坚持正义的人,我向他致敬。
但是就这样明显的做假证,法院的法官们视而不见;这样证据确凿的证言,法官们不予采纳;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,法官们根本不管。反而根据一些“按常理”,“应该”,就判定彭宇有过失,需要赔偿4.6万元。这样的法官,对得起“人民”二字么?
看了mop,天涯上的一些相关帖子,很多网友都发出了:“以后不能做好事”的感慨,有一篇文章题目很好:“彭宇输了,输的是社会的公德,输的是民众的良知”。虽然说按照二审终审的制度,彭宇还有一次机会。但是一审的失败,已经使很多人丧失了对于社会的信赖,打击了很多人的公德心,这才是可怕的。难道我们以后做好事,都要随身携带摄像机取证了么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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